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学(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经济学,专业类为金融学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 15 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6 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金融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本专业要求掌握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金融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实际金融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金融理论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熟悉金融活动的基本流程;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与保险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3.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信息检索、搜集、识别、判断和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应用的能力;
4.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
5.熟悉国家金融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适应金融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专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