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管理学,专业类为工业工程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6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不少于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质量管理工程专业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本专业要求掌握质量管理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质量管理工程及管理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主要包括:
1.了解质量管理工程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计量管理、质量管理、服务管理及供应商质量管理等相关理论与知识,具备从事质量管理工程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关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2.具有质量管理相关工具的应用能力和综合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相关资料的写作技能,能够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3.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满足质量管理工程相关工作需要的阅读、写作、沟通技能;
4.具备一定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具有基本的计算机、运筹学与系统分析的应用能力;
5.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综合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政策、标准、法规和规定等。
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 专业代码:120703
备注:
1.考生可根据学习兴趣、就业和工作需要,在选考组中任意选学选考不少于6门不低于28学分的课程。
2.根据《省质强办关于推进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自学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质强办函(2024)1号)的要求和质量相关行业部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本专业设置试点课程,试点课程试行笔试和实践(含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方式,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50%)与实践(含过程性评价)考核成绩(50%)折算后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