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大类为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类为公共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不少于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质量管理与认证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本专业要求掌握质量管理与认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质量管理与认证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主要包括: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运用质量管理相关工具进行质量控制与改进的能力。
3.具备参与建立相关管理体系并进行运行维护、内审的能力。
4.具备开展质量管理咨询和体系认证的能力。
5.掌握质量管理与认证的专业知识,熟悉质量管理与认证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质量管理与认证领域的新进展。
6.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的法律和规定。
课程设置:
备注:
1.考生可根据学习兴趣、就业和工作需要,在选考组中可以任意选学选考不少于7门不低于30学分的课程。
2.选考组中第 18、19两门课程可根据行业不同需求适当调整考核内容。
3.根据《省质强办关于推进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自学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质强办函(2024)1号)的要求和质量相关行业部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本专业设置试点课程,试点课程试行笔试和实践(含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方式,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50%)与实践(含过程性评价)考核成绩(50%)折算后综合评定。